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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湖高新区健鼎化工 (昭明路169号)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公示说明

发布日期:2024-01-15 浏览次数:68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慈湖高新区健鼎化工(昭明路169号)地块

占地面积:7144m2

地理位置: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昭明路169号

土地使用权人:马鞍山健鼎化工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工业用地

未来规划:M3三类工业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安徽华梦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七条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获悉,该地块历史上2003-2010年建设有马鞍山市东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在原场地投资建设马鞍山市科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利用现有场地和设备,加工工艺、原料及产品均不发生变化,仍为纸制品制造行业,并于2021年停产。2015年马鞍山健鼎化工有限公司租赁科达纸业部分厂区和厂房新建年产80万吨聚合硫酸铁项目项目。由于场地租赁合同到期,健鼎化工于2022年搬迁至北侧新厂,目前地块内健鼎化工历史上所使用的建筑物除均原科达纸业仓库和办公楼全部拆除,同时相关的生产设施、公辅设施和环保设备均全部搬迁或拆除。因为马鞍山健鼎化工有限公司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七条,由马鞍山健鼎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现场踏勘期间,未发现有固废,原健鼎化工使用的管线已全部拆除,同时地块内的成品池、应急池、配料槽等地下构筑物全部填平,目前现场无地下坑、塘和管线。地块周边500m范围主要为沟渠、道路和企业。根据本地块用地规划,地块用途为工业用地,因此依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二类用地标准。

通过以上分析,相邻500米地块内企业多数为在产状态,根据资料收集和分析,调查地块的污染来源为本项目地块内及周边工业企业历史上在生产活动中可能产生的潜在污染,因此需要进行第二阶段的采样调查。需关注的污染物包括为硼、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本次调查地块内调查土壤具体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45项污染物(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石油烃(C10~C40)和pH;地下水具体检测指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和毒理学指标35项常规指标、非常规指标镍、硼、蒽、荧蒽、萘以及石油烃(C10~C40)。

三、第二阶段调查

1)土壤环境

土壤现场采样过程中未发现明显异色和异味。从实验室分析结果可见,土壤的pH变化范围为5.76~9.97。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中土壤酸化、碱化程度分析,调查地块大部分点位呈无酸化或碱化状态,小部分点位呈碱化状态。土壤重金属和无机物铜、镍、砷、汞、铅、镉,挥发性有机物1,2-二氯乙烷、乙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以及半挥发性有机物萘、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和石油烃有检出。检出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环境

地下水现场采样过程中未发现明显异色和异味。评价标准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从检测结果分析可知,地下水的pH值为中性。地下水样品中除浑浊度检出值超Ⅴ类外,检出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